吴先生来电反映:
去年6月份的时候,在彭市镇石桥村发生了邻里之间的纠纷案件,有人员受伤,向彭市派出所报警也立案了。但是到现在一年多了还没有结案,多次咨询彭市镇派出所反映无果,现告知伤情鉴定已送到武汉,但一直未结案,之前也反馈过,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已经半年了,对方还未一直未出伤残鉴定,希望督促对方赶紧出伤残鉴定,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电话进行解释说明。
市公安局回复:
经查,2022年6月11日19时许,在天门市彭市镇石桥村四组地段,该村组村民彭*新、王*支夫妇与隔壁邻居吴*庭、何*香夫妇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发生打斗,致使彭*新、王*支、吴*庭、何*香夫妇君不同程度受伤。
经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吴*庭、何*香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吴*庭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何*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23年10月10日,我所通知当事双方并邀请石桥村治保主任到场组织过调解,当事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武汉鉴定机构已受理彭*新、王*支夫妇鉴定事宜,鉴定意见将于本月出具。当事人吴先生反映情况属实。
具体解决措施:为查明案情,现武汉鉴定机构已受理彭*新、王*支夫妇鉴定事宜,鉴定意见将于11月份出具。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将依法对该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尽快将案件移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民事经济赔偿事宜,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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