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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门4人当庭认罪!

    2023-08-19 14:47:11

    来源:天门市人民法院

    阅读:2481归属地:天门

    评论:0


    8月16日上午,天门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市人大代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多宝镇罗汉村、红土村等五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20余人旁听庭审。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8日晚22时许,刘某邀约王某、杨某、李某携带渔船、发电机、逆变器、手抄网、三重刺网等禁用渔具,本市多宝镇罗汉村汉江水域以法律禁止的电捕鱼等方式捕捞汉江水产品。次日凌晨3时许,四人收获渔获物1200余斤,准备返回时,被民警和护渔队查获。四人非法捕捞汉江水产品造成生态损失总量为38万余元。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行为危害水域生态环境,造成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四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愿意赔偿生态损失。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庭审




    “看似铺开的是一张小小的‘渔网’,背后等待的其实是大大的‘法网’,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法律底线绝不可碰。”旁听人员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触良多。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蒋会军·

    直观这次庭审,可见现在的法律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希望法院多组织这类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帮助执法人员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 市人大代表 聂衍卫·

    这次庭审警示我们禁渔期、禁渔区的红线绝不能触碰。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法律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方法捕捞水产品会涉嫌犯罪,不要贪图一时之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 多宝镇红土村村民 胡斌·


    今天的庭审让我深受触动,一方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红土村人,以前总以为捕几条鱼是很平常的事。回去后,我要多跟村民宣传,让大家转变观点,认识到汉江十年禁捕的重要性,不要触碰“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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