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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这事!天门4人被判赔38万...

    2023-11-23 17:33:48

    来源:天门检察

    阅读:2272归属地:天门

    评论:0

    2023年3月28日18时许,刘某某、王某、李某某、杨某某携带工具,驾驶三辆摩托车前往汉江流域天门市某镇某村流段进行捕捞活动。


    经现场勘验,当事人非法捕捞水域属于汉江范围,为全年禁捕水域。2023年7月19日,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四名被告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四人均获有罪判决。7月24日,针对公益受损事实,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向法院提起破坏渔业资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四人赔偿生态损害38余万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湖北省省级新闻媒体就其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综合保护优势,积极履行打击犯罪、维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与溯源治理职能,充分释放综合司法保护效能。


    公益诉讼部门将案件线索及时反馈给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办案组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并决定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在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阅审判、执法卷宗,梳理出近年类似案件80余件,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法治宣传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理相关案件时,职能部门对特别法与普通法理解和适用不够精准,导致行政处罚裁量有失偏颇。根据查明的事实和分析研判情况,针对个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纠违类检察建议;同时,针对破坏水环境“捕捞”现象屡禁不止现象中暴露出的执法管理漏洞,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一方面与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强化建议跟踪督办落实;职能部门全部采纳了建议内容;并按建议内容进行整改,组成专班对近年来办理案件开展自查,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对部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高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文书送达等。另一方面,与职能部门一起深入沿江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切实提升民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着力促进系统治理向常态治理、长效治理转变,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影响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四条安全底线突出问题,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和跨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好检察全链条一体化办案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流域综合治理类案件,不断增强长江流域执法司法综合保护力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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